2014年前退休的老年人需知:养老金不重算,但每年这笔钱别遗漏!
同样是退休,却因几天的不同而养老金计算截然不同。对于2014年前已退休的老年人来说,这个问题尤为重要。正所谓“差之毫厘,谬以千里”,这句话放在退休问题上尤其合适。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同事中,有人在2014年9月底办理了退休手续,而另一个直到10月8日才完成审批,仅仅因国庆假期的间隔,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却完全不同。难道这情形比电视剧还要离奇?
2014年10月1日,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,标志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正式实施。从此,退休人员分成了三类:“老前辈”——改革前已办完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金的,享受原来的待遇标准,不再变化;“中人”——在改革前参加工作但改革后才退休的,享有10年的过渡期,需按照新旧制度进行比较计算;“新人”——改革后进入职场的,退休时完全依照新法则。
问题在于,很多老年人看到一些关于“中人”过渡期的文章,误以为自己也可以按照新标准重新计算,结果去社保大厅询问时被窗口工作人员告知:“您在2014年10月之前退休,属于‘老人’,不能适用那套算法。”这让许多人感到无奈,并心生不平:为什么旁边的老王可以重新计算,而自己却无法?
那么,“老人的”养老金是怎样计算的呢?要理解这一点,得回顾2014年之前的情况。当时,养老金的计算主要依赖于三个因素:第一,退休前的基本工资,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;第二,工龄影响退休金比例,工作满35年的按基本工资的90%发放,满30年但少于35年则为85%,满20年但少于30年则为80%;第三,不同职务和职称会有额外补贴,教师、护士的补贴幅度还有特殊的10%增发。以上三方面加起来构成了退休审批表上显示的每月养老金。
改革后,这一计算基数并不会改变,导致很多人困惑:中人能根据新办法重新计算,自己却不可以?其实很简单,中人的工龄一部分是在改革前,另一部分则是在改革后,所以必须两者进行比较计算。而“老人”的工龄全部在改革之前,自然没有过渡期,无法进行二次核算。
但是请注意,不进行重新计算,并不意味着养老金就不会上涨。每年六七月份,许多老年人的银行卡会收到一笔进账,俗称“补发”。这实际上是国家对养老金进行统一上调后,差额的部分。每年国家会提前发布通知,各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细则,主要包括三部分:定额调整、挂钩调整以及高龄倾斜。定额调整是为了公平,无论工龄长短或养老金高低,人人分到同样的加款;挂钩调整则与工龄挂钩,并与现有养老金水平结合,工龄越长、养老金越高,增加幅度越大;高龄倾斜则是对70岁、80岁以上人员的额外补助。
举例来说,假设某省设定的当年方案是:定额27元,工龄每满一年加0.53元,养老金按0.46%增加,70岁以上每月再加25元。一位2013年退休、工龄38年的老同志,如果现有养老金为5200元,按这样的计算方式,每月可多96.06元。尽管调整从1月开始计算,但方案通常在六七月才落实,因此一次性补发前六个月的差额。
所以大家不要再困惑为何工龄相近、同单位退休的人,“补发”的金额会有所不同。工龄、现有养老金水平、年龄等三个变量不同,自然导致计算结果不同。而当某人到达70岁时,突然发现补发额增加,那就是高龄倾斜部分到账,而非意外之财。
关于“没有”的部分,情况也很清楚。老人在职业年金方面没有,这项制度是在改革时建立的,此前退休的并未缴纳过相应的费用,因此不会有任何金额入账。而对于退休后被单位返聘的情况,劳务收入属于劳务性质,原本退休待遇不会受到影响,身份也不变。再者,离休和退休并不是同一性质的事情,离休人员执行独立的政策,不能与普通退休职工混同。
最后,如果希望进行核算的确存在可能性,但与“中人过渡期”并无关联。例如,如果在退休时工龄认定遗漏或职称评定未能在审批时使用,这类历史问题是可以申请复核的。通常步骤是:首先联系原单位的人事部门调取退休审批表和个人档案,核对工龄和职称是否存在出入;如果确实有问题,需原单位出面向人社局申请复核。